项目概况
******委员会方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方财磋商采购-2025-26-1 | ******委员会方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33 | ******.33 | 是 | ******.33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5建设地点:方城县境内;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供应商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subjectInfo.html),接受社会监督。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4)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