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2025年西昌市公司 D 类机房空调节能改造项目询比失败公示
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比结果如下:
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2025年西昌市公司 D 类机房空调节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CBBFA******0002)报名的供应商8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3家,经初步评审,通过的供应商2家,1家供应商未通过。根据询比文件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经专家论证该项目2家不具备竞争性,本项目询比失败,将进行重新询比。
否决响应情况: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未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不符合询比文件形式评审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共3天。
公示期间,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询比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询比响应法》、《中华人******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询比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响应-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并同时发送至邮箱:******。
廉洁监督方式:
******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办公室(收)。
询比人:******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
询比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