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龙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1)排水管道建设和改造:治理内涝点有3处,建设DN200-DN1000雨水管网20.6km,设置雨水检查井6075座及其附属设施。(2)排涝泵站建设:新建排涝泵站1座(泵站规模为3.6m3/s);(3)雨水调蓄设施:建设雨水调蓄设施4项,雨水调蓄量为10.0万立方米。(4)排涝通道建设:建设排洪沟渠5.06km,增加城市滞洪排洪能力,提高雨季时排水能力。(5)移动排涝设施:移动排涝装备5套,包含抢险车5辆、汽油发电机5台、潜水泵10台;新建重要点位防护设施1项。(6)智慧平台建设:建设县城排险除涝信息化、智慧化系统1 套。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25 1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建设局 | 经办人: | 宝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若清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云龙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30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6 09:30 |
开标地点: | 云龙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163.4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云龙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以EPC模式由总承包方统一实施,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限额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承包,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或等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 3.5.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5.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5.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3.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3.2.1.2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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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