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同江市绿色涂料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同江市绿色涂料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同江市锦江街与额图山路交叉口
******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25日-2025年05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附件为验收报告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