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西昌市X015礼喜路礼州镇至红莫路口公路改建工程地材加工服务项目(琅环)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西昌市X015礼喜路礼州镇至红莫路口公路改建工程地材加工服务项目(琅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