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以诏发改审【2024】20号、诏发改审【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申请国债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1)在国道228大桥北,新建一座提水泵站,建设规模为17.28万t/d, 铺设排水管道长7490m;在南山提升泵站附近,新建一座排涝泵站,设计流量26.5m3/s, 泵站防洪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为100年一遇,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新建排涝泵站进水渠、进水闸、箱涵、出水消力池、河底护坦等; 排涝泵站设置输配电、检修、防汛仓库、值班室等运行管理设施;铺设排水管网总长度16995.43m, 主要建设幸 福世家与二建道路、中山北路、华林北路(中兴大道至北环城路)、华滨路、港都前路、阳光路、规划路一、规划路二、五一地块东侧规 划路、华林南路、丹诏南四路、规划路三、玉峰南路、南侨东路(丹诏大道以南至阳光东路)、中林路、广达路、诏平东一路、诏平东二路、康宁路、华林北路(北环城路至规划横一路)、华滨南规划路(诏平大道至华林北路)雨水管网。(2)诏安县玉峰南路道路工程,玉峰南路道路呈南北走向,路线为一条直线,设计起点与玉峰西路(玉峰路)平面交叉,沿现状路线向南延伸,分别与阳光路、丹诏大道、规划路等道路平面交叉,至设计终点与西溪北路平面交叉,设计全长约1018.0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红线宽度25.5m-40m, 其中 KO+000-KO+760 采用双向四车道,KO+760-K1+010.708 采用双向六车道,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轴载:BZZ-100级,抗震设计: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含 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
(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及玉峰南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估算总投资46435.00万元;诏安县玉峰南路道路工程概算总投资2116.99万元;合计48551.99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20%,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1.20%。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582.62万元(监理服务费含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阶段、功能设施移交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移交给相应部门接收管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且施工内业资料及监理内业资料归档、功能设施移交和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酬金;缺陷责任阶段、移交阶段(含项目建成后各功能设施分别对应移交给相关接收管养部门)和工程档案归档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7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监理类或市政工程类或工程建设管理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不低于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不低于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福建省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 08:00:00至2025年5月19日 09: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