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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

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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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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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七里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项目-(一期)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松发科[2025]审批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生态渠296m,生态沟3条1580m,生活污水收集管网436m,42户接户管、生态护岸约759m等。(具体以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00(暂列金20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   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 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4、投标人应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文件要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资质证书上所载的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6、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1 17:00:002025-04-17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 0 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 10 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 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 号)、(闽发改规[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 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4-2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大街44号,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姚丽琴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北环路447号6楼,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吴慧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址:******/npztb/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联系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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