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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提升工程(汇河街西段、佛山街)招标公告

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提升工程(汇河街西段、佛山街)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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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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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提升工程(汇河街西段、佛山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提升工程(汇河街西段、佛山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1

2.2项目名称: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提升工程(汇河街西段、佛山街)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安市东平县城区;

2.4建设规模:东平******街道路西起天平路(规划宿城东路),东至须昌路(规划宿昌路),全长约1338米。现状路面宽度约15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沿线与故城路(规划宿城东路)、崇礼路(规划安山西路)、尚礼路(规划安山东路)及问礼路(规划宿昌西路)相交。路面工程处理:维修处治病害,整体铺设玻纤格栅、沥青罩面等;交通工程:增补交通标志,施划标线等。东平县佛山街(天平路-宿昌路)交通安防工程,道路西起天平路(规划宿城路),东至须昌路(规划宿昌路),全长约1313m。施工内容为交通工程:增补调整交通标志,施划标线等。本项目所施划的主要标线有可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禁止跨越对向车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等。

2.5工期要求:6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路面提升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东平县汇河街西段改造提升工程;

二标段: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及佛山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其中一标段控制价为******.06元;二标段控制价为******.70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重大涉诉经济、行政及刑事纠纷案件;

3.3有以下行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第四款列明的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问题,且经主管部门处罚决定禁止其参与投标的记录;③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的;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50416日起至20250422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50909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址:东平县城佛山街67号

联系人:鲁科长

  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街道深蓝时光中心8号商务办公楼1单元4层402室

人:高经理

   话:0531-******

******建设局工程建设科

  联系方式:******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高经理

   话:0531-******

   址:******街道深蓝时光中心8号商务办公楼1单元4层402室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建设局工程建设科(电话:0538-******,地址:东平县建设大厦)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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