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04(至)05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
04(至)05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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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阳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阳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2、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山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泰安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资产家底,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到 2026年6月,摸清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理清使用权状况。在自然资源底图基础上,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共同构成的资产“一张图”。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反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等规定。
6、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
80
是
2025年05月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2、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