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赣江街(华山路—岷山路)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3】56号;关于清河县城市更新管网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赣江街(华山路-岷山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2)工程地点:清河县赣江街(华山路-岷山路)。(3)工期:1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9 00:00:00至 2025-06-25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其他要求: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 (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8。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董海娟、齐毅伟,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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