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5-27136 | ******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829920 | 829920 | 是 | 82992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 i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