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005-00200
二 、 项目名称:汤河(姑嫂大桥至祁家屯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汤河(姑嫂大桥至祁家屯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中央广场A座3301
中标(成交)金额:1,252,300(元)
评审总得分:87.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汤河(姑嫂大桥至祁家屯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项目
服务类
名称:汤河(姑嫂大桥至祁家屯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项目(C******工程勘探服务)
服务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业设计服务,装卸搬运,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基础地质勘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国土空问规划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汤河(姑嫂大桥至祁家屯段)河道治理工程共计治理长度8.97km。河道清淤长度2.08km,滩槽整治长度6.89km,新建堤防总长度9.95km,护岸总长度3.80km,并增设水文监测设施、搭建智慧汤河信息化平台,新建两处穿堤箱涵。 1、汤河河道治理工程 汤河治理范围为姑嫂大桥至祁家屯村下游约820m处,共计治理长度6.89km。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滩槽整治工程、堤防建设工程、水文监测设施及智慧化信息平台工程及穿堤建筑物工程。 2、汤河支沟汇入口治理工程 (1)耿家河治理范围为桩号GJ0+000—GJ0+500,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共计治理长度0.50km,该段现状河道两岸挡墙年久失修,且无修复价值。本次对河床进行清淤疏浚,该段左、右岸采用C30压印埋石混凝土进行防护。 (2)穆家河治理范围为桩号MJ0+000—MJ0+496.52,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共计治理长度0.50km,该段未进行过综合治理,河道两岸边坡均为土质边坡无防护。本次对河床进行清淤疏浚,该段左、右岸采用新建生态框格进行防护。 (3)松泉河治理范围为桩号SQ0+000—SQ0+220.84,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共计治理长度0.22km,该段现状河道两岸为混凝土边坡防护,年久失修。本次对河床进行清淤疏浚,将该段现状混凝土护坡拆除后,左、右岸采用新建生态框格防护。 (4)姑嫂河治理范围为桩号GS0+000.00—GS0+862.35,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共计治理长度0.86km,该段河道右岸为浆砌石防护,年久失修,基础淘刷严重。本次对河床进行清淤疏浚,将该段现状右岸浆砌石挡墙拆除后,采用钢筋混凝土桩进行防护。 二、采购范围 投标人应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施工阶段配合等工作,并提供地勘成果报告和测绘成果报告。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五、本工程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严格遵循国家法规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符合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管理规定; 2)按照行业编制大纲开展技术文件编制,确保章节结构完整、逻辑严密; 3)堪点的布设和室内外实验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内容完整性:包含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岩土试验、水文观测等基础数据及分析图表;数据准确性:测量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长虹、段晶晶、韩江涛、高海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汤河(姑嫂大桥至祁家屯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项目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权琦琦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