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海口员工食堂燃气熄火保护和排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标段编号:HIBBFA******0008),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根据采购需求拟启动2025年海口员工食堂燃气******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96262.00元(价税合计)。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1.2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保修期为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1.4交货地点:海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综合评分办法)。
1.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1 采购内容:为海口枢纽楼员工食堂提供燃气熄火保护和排烟设备更新改造,包含排烟管设备、炉灶设备、加装熄火保护、排风设备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售后等工作。具体设备参数及数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 1 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96262.00元(价税合计),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报价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025年海口员工食堂燃气熄火保护和排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 -/ | 2 | 海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海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96262.00元(价税合计),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若有多家供应商采用同一制造商的产品响应的,则同时否决响应资格。注:制造商进行响应的只需提供非代理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响应的请参照第六章要求提供 “制造商授权函”。
2.1.5 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开具发票的类型根据甲方订单的发票具体要求执行),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1.6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7)与响应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的响应。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8)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注:同一人可同时具有上述多个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提供拟派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及2025年2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交逐月的社保证明)或供应商与人员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9)产品资格要求:
9.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9.2六头煲仔炉(燃气煲仔炉)、双头双尾炒炉(工程D款中餐灶)、双头大锅炉(大锅灶)、双头汤炉(燃气平头炉)、四头煲仔炉(燃气煲仔炉)、单头汤炉(燃气平头炉)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明材料: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的查询记录截图。
9.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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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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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