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5]057-ZC041
2、项目名称:灵宝市黄河河务局2025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LBGZ[2025]057-ZC041-1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月季大道商业街8号楼1号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注册编号 | |||
1 | 灵宝市黄河河务局2025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第一部分工程养护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二部分工程维修项目:75日历天; | 银华 | 豫 ******587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李薇(组长)、强丽萍、屈北洋(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按照以上标准支付。
收费金额:2259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兆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G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黄河河务局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灵宝市黄河河务局
地 址:河南省灵宝市工业路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小学南100米00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