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街道等乡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振兴〔2024〕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源工程:新建蔡家槽水库,正常蓄水位830米,总库容102万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坝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0.5米,坝顶宽度5米,坝轴线长87米;1座副坝,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石渣坝,坝轴线长45米,最大坝高10米。输水管道13.5千米。
乡镇供水工程:改造江口、六合水厂取水设施,新建六合水厂原水管道约2050米。扩建江口水厂、六合水厂,规模分别由8000m3/d、2000m3/d扩建至18000m3/d、7000m3/d。新建3座村级净水站,改造2座村级净水站,延伸、改造水厂配水管网约315.4千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726.23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4.2 工程施工: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69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云江大道1178号10楼 | 地址: | ******街道青龙路198号 |
联系人: | 彭老师 | 联系人: | 邱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