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乡公交车充电桩和停车场、公路客运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场地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1210G******X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乡公交车充电桩和停车场、公路客运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场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乡公交车充电桩和停车场、公路客运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场地工程
2.2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
2.3建设规模:新建沥青路面、场地沥青罩面、混凝土路面破损修复建筑散水拆除后新建、拆除现状花坛、台阶拆除后新建、人行铺装拆除后新建、路缘石拆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164日历天(工期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此招标为场地工程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1月至2024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下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三环路交口外滩1898A4栋二单元17层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下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青冈县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三环路交口外滩1898A4栋二单元17层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