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青川县建峰镇佛山村4社茅地坡滑坡等6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5-05-30】青川县建峰镇佛山村4社茅地坡滑坡等6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一、因投标软件范本模版问题,“投标函”中监理服务期期限只能填写数字,无法用文字正确描述,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
2.3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变更为:
2.3 监理服务期限:545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 工程项目施工 预计开工日期和 建设周期 |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6 月 0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2 月 08 日 |
10.12 | 其他 | 1、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参与我市境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投标。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投标人一律免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第九条、其他资料部分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又无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
变更为:
1.1.7 | 工程项目施工 预计开工日期和 建设周期 |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2月31日 |
10.12 | 其他 | 1、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企业限制参与我市境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投标。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投标人一律免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第九条、其他资料部分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又无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因招标文件制作软件范本模版问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不能修改,特在此作出说明,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为:545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3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资源局
2025年05月29日
附件下载:
监理补遗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