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鼎垃圾焚烧发电厂区配套项目(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监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鼎垃圾焚烧发电厂区配套项目(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 宏骏[2025]招第FD00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福鼎垃圾焚烧发电厂区配套项目(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186447 | 否 | 186447 | 1800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200万元以下的服务采购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 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上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投标时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由******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开标厅******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开标******街道中汇广场9栋501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本次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上发布。
13.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4.采购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鼎市古城东路126号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万辉嘉园5栋4梯1113室
项目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6@qq.com
******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
银行账号:************94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