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台安县桑林鼎豐养殖场新建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安县桑林鼎豐养殖场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台安县桑林鼎豐养殖场
建设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桑林镇马油房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28403m2,建设8栋鸡舍及配套的设施,项目建成后,肉鸡年出栏量206.4万只。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安县桑林鼎豐养殖场
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桑林镇马油房村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同方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