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委员会以泰发改字[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8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泰来县城内;
2.3建设规模:改造二级供热老旧管网管沟长度25.15公里,供热管径DN50-DN400,涉及51个小区,供热面积65.80万平方米;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概算文件编制(达到施工图深度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踏查、陪同概算评审、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32.5万元(其中:初步设计费:53万元;施工图设计费:7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 资格,证企相符;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4.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 址: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公园路130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Tlxgrb@163.com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祥组团3号楼3—4层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邮 箱:******
12.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办公室
地址:泰来县公园路130号
电话:******
13.受理投诉渠道
13.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3.2 线下投诉渠道
名称:******办公室
地址:泰来县金源街1093号
电话:******
名称:******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公园路130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日期:2025年04月27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