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11-00051 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政府食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8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磋商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人民政府 地址: 营口市老边区老边大街2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5号,原老客运站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明月 电 话: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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