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东大街及新市后街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答疑文件002
编号: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康定市东大街及新市后街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自(项目名称)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问:招标文件多处出现要求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本工程为EPC项目,投标报价是在《投标函》 及《投标报价附表》中填报报价,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需要提供投标总价扉页及扉页是否有格式要求,若需提供请明确放在投标文件的第几章?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要求执行。
2、问:专用合同P67约定“承包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核对工作:其中工程量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综合单价按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价”,请问施工图预算编制中的人材机的价格如何执行?若执行信息价,请明确信息价的具体期数?
答:按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信息价及人工费调整文件。
3、问:专用合同P67约定“施工图预算价金额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签约合同价”建议修改为“施工图预算价金额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章节中的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的格式要求与第三章评标办法里面的章节要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质量要求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质量要求不一致,投标时候按哪个来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第七章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内容第七部分为“投标人实施方案”,但在正文中为承包人实施计划。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问:原招标文件第14.1款明确“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变更与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康定市东大街及新市后街城市更新项目发包人要求》第二章第三节第3条提到:“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部分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工程费用的索赔”。
总价合同以“固定总价”为原则,而《康定市东大街及新市后街城市更新项目发包人要求》允许招标人随意增减工程量且不允许索赔,可能与总价合同的调价机制冲突。需明确:
(1)增减工程量是否属于 “变更” 范畴?
(2)若属于变更,是否需按原招标文件第13条“变更与调整”程序处理,还是直接按《康定市东大街及新市后街城市更新项目发包人要求》执行?
答:施工图设计完成,且施工图预算经评审完成后发生的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变更程序处理。
8、问:******街道商铺正常运营,道路交通导行的状态下进行施工?
答:在保证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商铺正常营业的前提下,投标人结合类似项目经验综合考虑施工组织、交通组织等方案,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等情况,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9、问:******居民,原商铺的协调与配合方面,发包人是否有什么要求。例如施工时间段要求,车辆进出场要求,材料堆放区域要求,商铺的活动界面划分等。
******居民、原商铺的协调与配合工作。在保证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商铺正常营业的前提下,投标人结合类似项目经验综合考虑施工组织、交通组织等方案,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等情况,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10、问:为方便投标函附录填写,能否将工期填写成“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和分包约定内容填写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缺陷责任期按合同中约定要求执行。
11、问:请明确缺陷责任期,以便填写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缺陷责任期按合同中约定要求执行。
12、问:投标函附录中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
?
?
特此答疑。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
?
附件: 答疑文件002.pdf 附件: 答疑文件0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