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东海镇2025年造林绿化工程项目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5)工程质量要求: 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城厢区东海镇2025年造林绿化工程 》的规范要求 ;”
改正为:
5)工程质量要求: 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符合本项目造林绿化作业设计的规范要求;
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相关的营造林施工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福建省范围内县(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营造林内容项目的验收材料或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时效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改正为: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营造林或园林等相关内容。
三、现重新上传更正后招标文件,详见本项目通知的附件,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注:本项目通知与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4月28日
改正后招标文件.doc 答疑公告附件.pdf [E************001001]城厢区东海镇2025年造林绿化工程.FJCF 答疑文件正文.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评标办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