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不见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 已由******办公室 以 射政服投资审(2025)1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人民政府实施合德镇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合德镇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拟实施发鸿社区(发鸿招商场1号楼—5号楼、地税局家属区1号楼、地税局家属区2号楼、辅楼1#等)、交通路社区(航运楼、辅楼1#)、城西社区(城西花苑A、B楼,工行宿舍楼1号楼、工行宿舍楼2号楼、布厂宿舍楼1号楼、布厂宿舍楼2号楼、禄福苑1号楼、禄福苑2号楼、木材楼、辅楼1#-5#)、双龙社区(棉麻公司家属区1号楼、棉麻公司家属区2号楼)、虹亚社区(城西C楼、辅楼1#、2#等、双龙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8号楼、9号楼、城南菜场综合楼A、B、C座)及永胜社区(正华公寓1号楼、2号楼、3号楼、辅楼1#、辅楼2#)的拆除屋面破损隔热层、清运屋面垃圾、重做屋面防水加保温层、屋顶换瓦、沿街空调主机外罩、破损墙体维修及外墙出新(主体建筑用真石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房屋进行解******消防系统、新设停车位及停车位线、增设文化宣传栏、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整理私拉乱接、网络通信弱电管线入地、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排水等管线序化、破损道路拆除重建(进出小区的主路摊铺沥青路面)、监控、绿化、路灯、公共部位内墙出新、公共部位楼道破损楼梯扶手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毁损门窗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窗户安******消防供水开户、充电桩、照明、监控等用电开户、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土建。各楼栋凡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预留电梯井供日后加装,避免重复建设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 3055.33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合德镇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拟实施发鸿社区(发鸿招商场1号楼—5号楼、地税局家属区1号楼、地税局家属区2号楼、辅楼1#等)、交通路社区(航运楼、辅楼1#)、城西社区(城西花苑A、B楼,工行宿舍楼1号楼、工行宿舍楼2号楼、布厂宿舍楼1号楼、布厂宿舍楼2号楼、禄福苑1号楼、禄福苑2号楼、木材楼、辅楼1#-5#)、双龙社区(棉麻公司家属区1号楼、棉麻公司家属区2号楼)、虹亚社区(城西C楼、辅楼1#、2#等、双龙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8号楼、9号楼、城南菜场综合楼A、B、C座)及永胜社区(正华公寓1号楼、2号楼、3号楼、辅楼1#、辅楼2#)的拆除屋面破损隔热层、清运屋面垃圾、重做屋面防水加保温层、屋顶换瓦、沿街空调主机外罩、破损墙体维修及外墙出新(主体建筑用真石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房屋进行解******消防系统、新设停车位及停车位线、增设文化宣传栏、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整理私拉乱接、网络通信弱电管线入地、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排水等管线序化、破损道路拆除重建(进出小区的主路摊铺沥青路面)、监控、绿化、路灯、公共部位内墙出新、公共部位楼道破损楼梯扶手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毁损门窗维修或更换、公共部位窗户安******消防供水开户、充电桩、照明、监控等用电开户、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土建。各楼栋凡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预留电梯井供日后加装,避免重复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德镇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 | 详见2.2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或老旧城区、或老旧片区、或沿街立面(出新)、或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或棚户区、或集镇、或商业街区、或商业城)改造(或提升、或整治、或工程内容类似的其他表述)工程”。
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公示期间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06月0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2024年06月0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2025年3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gb-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8088/#)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805 或 蔡工******096或 张工******667 或 樊工******340
4)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1号 地 址: 射阳县兴阳路新东方嘉园西门
邮 编: 224300 邮 编: 224300
联系人: 蔡广斌 联系人: 陶元元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附件:评标方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开标
(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
1.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评标准备工作组由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委员会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审查和其他方面审查三方面内容。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2.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2)******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3)******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5)************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 ******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评标入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5)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 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 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法:
?从以下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数量(见评标入围方法):
其中: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15 (提示语:R 一般不少于 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15 (提示语:R 一般不少于 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取 R 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四)资格审查
******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评审(资格后审)
******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注: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单位数量不足R家的,不替补,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五)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附表一),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 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评标基准值如果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值。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A、B、C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一: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作为投标平均价A〕,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本工程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 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上述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扣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满分(82)分
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六)施工组织设计16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6分;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满分16分。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6.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3分
注: ①以上施工组织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85%。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大于设定分值的85%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②为增加技术标保密性,现施工组织设计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 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七)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或老旧城区、或老旧片区、或沿街立面(出新)、或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或棚户区、或集镇、或商业街区、或商业城)改造(或提升、或整治、或工程内容类似的其他表述)工程)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2分。
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若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4)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八)投标人得分
******委员会按本章“综合评标方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五)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第(六)项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第(七)项业绩,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业绩计算出得分C;
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得分=A+B+C。
(九)定标补充规定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