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华蓥市天池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设计(含预算)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市天池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设计(含预算)。
3.采购人: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服务地点:由本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后续服务期。
7.建设规模:新建生态沟渠4800m,生态缓冲带139500m2,修建应急池240m3。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9.招标范围内容:①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需要的勘察和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蓝图)、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②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包括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编制符合项目当地财评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③拟派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管理人员配合做好本项目实施及后续所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10.后续服务:至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配合施工过程、项目管理、施工和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或修复等全部工作)。
11.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和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1个标段。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人民币179104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179104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华蓥市天池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设计(含预算)(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供应商具备工程造价编制能力【提供四川省住建厅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须包含造价咨询)加盖单位公章】。
7.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四川省住建厅网页登记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7.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供应商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3)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上(含2家)******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4月 16日至2025年 4 月 22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现场获取方式:供应商(投标人)单位经办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接受。
3.磋商文件的现场获取地点:四川省华蓥市望月街二段203号附5号。
4.本项目磋商文件为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括文件制作、打印、纸张等费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华蓥市望月街二段203号附5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 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华蓥市望月街二段203号附5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红星西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注: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我公司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