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萧县石林乡庆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2025-04-162024年萧县石林乡庆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2024年萧县石林乡庆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汇银广场1206室
成交金额:贰佰捌拾叁万零玖佰壹拾元整(******.00元)
评审得分:182.5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萧县石林乡庆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本工程位于萧县石林乡境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姚子行 执业证书信息:皖******356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浩(组长),李庆水,刘长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鸣苑,联系电话:******。
******农村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庆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 址:萧县石林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鸣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杨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