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薛城区润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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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需满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为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员工,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员工,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5)项目施工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6)在资格条件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施工方成员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联合体设计方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0)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条款第(1)、(7)、(8)项联合体各方均须全部满足;本条款第(2)项第1)目、(4)、(6)项联合体中设计成员方应满足;本条款第(2)项第2)目、(5)、(6)项联合体中施工成员方应满足;本条款第(3)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11)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二标段。若一标段中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其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 (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632-******,(2)线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鲁证通”移动端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办事指南》。 | |||||||||||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前将对标书雷同性进行分析,文件制作标识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下载招标文件的MAC码、IP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的MAC码、IP地址等标识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串通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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