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参照海宁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海宁市国际、珑府、紫园、明珠大厦及青云人才公寓市场化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DCG******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海宁市国际、珑府、紫园、明珠大厦及青云人才公寓市场化运营项目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资产公司基于优化人才公寓资源配置的目标,重点围绕市场供需匹配、运营成本管控、收益结构优化三大核心维度,拟对部分人才公寓以整体租赁的方式引入优质第三方公寓运营公司进行社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为海宁市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做好生活配套服务外,通过系统性盘活存量不动产资源从而提升出租率减少闲置。
2、项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
3、租赁期限:10年。
4、起始年租金底价为500万元,遵循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租金递增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物业费、管理费等各类支出均由中标的第三方公寓运营公司自行承担负责。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下述投标人资格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置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同类公寓运营管理经验,提供至少1个同类项目的案例。案例必须是目前仍在运营并且已经运营时间为3年及以上的项目(以交付运营时间起算),需提供合同等材料佐证。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6日;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注: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DCG******)
******有限公司
******银行海宁梅园支行
银行账号:************668
3采购文件的获取步骤:下载本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表》,供应商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工本费交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如下:代理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信息表》信息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稿,采购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5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将不予受理。
6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
7获取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获取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以网上在线支付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海宁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11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时间为准)。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col/col******50/index.html/)。
十一、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街道为民路35号;
2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0573-******(座机) 电子邮箱:******;
机构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编:3144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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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息表.doc (1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