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新乡市红旗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红旗招标采购-2025-3-1 | ******管理局新乡市红旗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5.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4服务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并满足相关政策和质量的要求;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包。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专区:(1)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事宜请查阅《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流程》、《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2)“远程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3.代理服务费缴纳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计取办法计取。
4.监督部门:
******财政局******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