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保定市新市区海丰纸制品厂年产150万平方米纸箱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保定市新市区海丰纸制品厂年产150万平方米纸箱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保定市新市区海丰纸制品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玉英,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