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SZS)000368
项目编号: NXCJ【2025】ZC005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度石嘴山市看守所餐厅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8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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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蔬菜、豆制品、猪肉类、调味品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 330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一标段每年预算为33万元,三年总预算为99万元。 |
包2 | 米面油(含豆类)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 260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二标段每年预算为26万元,三年总预算为78万元。 |
包3 | 牛羊肉类、禽蛋类、水产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 300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三标段每年预算为30万元,三年总预算为90万元。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8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14 17:00:00 至 2025-04-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360 浏览器 (极速模式)、谷歌Chrome、微软Edge等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远程解密。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时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00 获得帮助。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 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 CA 证书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打 0951-****** 咨询。 4.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6.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110国道农指路口北世纪大道694号
联系方式: 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15号楼205室
联系方式: 136 2959 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范志浩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浩缙
电话: 136 2959 276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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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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