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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区湖泡调蓄及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区湖泡调蓄及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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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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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24]0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区湖泡调蓄及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

2.3主要建设内容:1、水体调蓄扩容:清淤疏挖、外运及无害化处理约16.98万立方米;2、增设雨水强排泵站1座;3、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1)新建、改造护坡约9.9万平方米;2)排水防涝通道新建、改造面积约3.2万平方米;3)防汛导视系统1套及配套设施;4)新建、改造照明灯1025个;4、生态修复:底泥洗脱约26.88万平方米,污泥处理及运输约1.34万立方米,基质改良约8.44万平方米;水生植物种植约15.29万平方米;5、数字化管控;水质监测、流量液位计、视频监测等设备共108套,机房及指挥中心全系统建设1套,网络安全建设1套,数字管控平台建设1套。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①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参建单位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②造价咨询服务:(1)施工图预算审核,根据图纸变化每月上报审核成果;(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和控制服务;(3)竣工结算审核:包含总承包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建安费、设备费、其他费、预备费等(本项目无审减效益收费);(4)认质认价,根据工程进度每月进行一次认价及与总承包核对工作。

③工程监理服务:(1)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现场要留有竣工结算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影像资料,隐蔽所需的照片,隐蔽前要及时通知代建单位进行隐蔽前检查核实方可隐蔽;(3)如现场有变动,需通知代建单位到现场进行决策确认;(4)施工材料进场前提前进行认质工作,配合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的认质认价工作;(5)严格做到内外业同步进行,对施工内业及时进行审核;(6)制定明确监理奖惩措施条例,并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实施,代建单位可以就监理单位实施情况给予奖励,如未具体实施,代建单位将对监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85.76万元人民币。其中:

(1)项目管理费不计取;

(2)造价咨询服务最高限价:104.40万元人民币;其中:

①施工图预算审核最高限价:34.44万元;

②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限价:43.05万元;

③竣工结算审核最高限价:26.91万元。

(3)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81.3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如工程费结算额低于投资估算,监理费最终按实际工程费1%、设备费1‰计取,造价咨询费: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和控制最终以实际工程费、《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039 号文件(不分档累计)、折扣率40%计取,竣工结算审核以实际工程费、取费费率0.25%、折扣率50%计取;如工程费结算高于投资估算,监理费及造价咨询费按暂定合同价(中标价)计取。

按以上文件计取后再以中标折扣率进行最终结算,本项目无审减效益收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备案咨询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3.1.2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工作。其中按协议书指明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监督等工作,但联合体全部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及以上;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明。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如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分项专业负责人,但最多只能兼任一个岗位。

3.3.2分项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明。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明。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同时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如有以下任一条款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6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性评审法评标,票决定标法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0. 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106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联系人:周宝玉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建设局

电话:045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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