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常山县民政局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常山县“精康融合”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BCG-2025-JPTCS01
项目名称:常山县“精康融合”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一 | 常山县“精康融合”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20万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6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或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汇入时备注单位名称);
4联系人:张丽******。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投标人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磋商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招标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最高限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街道定阳南路世贸城22号楼三楼3359-3361)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街道定阳南路世贸城22号楼三楼3359-3361)开标室开标。
八、公告发布媒体和期限
1.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其他交易。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常山县民政局
地址:******街道文峰西路12号
联系人:耿真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耿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定阳南路世贸城22号楼三楼3359-3361
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廖小莲 联系方式:******
常山县民政局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