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DCJZX-2024-采字045
项目名称:押运作训服及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62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8.62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币单位: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 预算单价金额 |
采购包 预算总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主要技术服务和要求 |
所属行业 |
1 |
1-1 |
夏作训服(橄榄绿) |
1300套 |
173 |
686250 |
7000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工业 |
1-2 |
冬作训服(橄榄绿)(含可脱内胆) |
1300套 |
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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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防弹头盔布罩 |
1000件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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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防弹衣布罩(带武装押运字样) |
400件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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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标志 |
550套 |
45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按照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
(4)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投标人所投所有货物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 月6 日]至[2024年11 月1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附件2《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售价:¥1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2)有信平台,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敬老路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人:林巧丹、刘妙梅
联系方式:******
邮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