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青伊湖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长富南路、腾飞路、通达路)二标段腾飞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青伊湖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长富南路、腾飞路、通达路)二标段腾飞路已由******改革局以沭发改投资发【202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沭阳县青伊湖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腾飞路全长1.364km,宽4m,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7378m",配套过路涵管线5道48m、路灯28套、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青伊湖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长富南路、腾飞路、通达路)一标段长富南路;
沭阳县青伊湖镇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长富南路、腾飞路、通达路)二标段腾飞路;
招标范围包含:路基、路面、交安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注:各投标人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若投标人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一标段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2.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 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合同价款的 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7本工程预算价507.018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507.0181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双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如项目经理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有此证明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在建工程: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4.4其它要求: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 09:00至2025年06月1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30
7.2.2开标地点: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人民路******医院西南侧约250米) 地址:沭阳县东方名都29栋5号商铺
联系人:李向银 联系人:韩桃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223600 邮编:223600
E-mail:/ E-mail:/
2025年06月06日(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