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3-210882-00868-001-01
二、合同名称:大石桥市民政局公办福利机构采购护理及辅助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3-210882-00868
四、项目名称:大石桥市民政局公办福利机构采购护理及辅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石桥市民政局
地 ******街道哈大中路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金屯村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石桥市民政局公办福利机构采购护理及辅助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应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明(首次入职前应提供服务人员体检证明);应有责任心、爱心;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居民;有工作经验或原机构内工作人员优先录用。2、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度、标准、规范和考核办法,服从机构和供应商的双重管理。3、供应商应对服务人员严格管理、统筹使用、统一着装,最大限度满足机构正常运转和突发情况的需要,接受机构及民政局的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接受按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各岗位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要求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定期体检(每年不低于1次)、按时办理相关证件。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负责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6、供应商应经常保持与机构的沟通和联系,随时按机构要求调整人员和工作安排,遇突发情况要做到30分钟响应处置。7、服务考核以服务需求为最低标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以上为优秀,支付本月全额服务费用;考核得分80-60分为合格,支付本月95%服务费用;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本月90%服务费用。供应商不能很好完成工作内容,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考核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考核标准以合同签订为准)8、养员人数以370人为基准,不超过养员人数±10%服务费不予调整,养员人数超过±10%,超出±10%部分服务费按照合同比例次月调整支付。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925,010.00元
合同金额:5,925,01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0-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