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荣府、瀚文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溢荣府、瀚文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25】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香溢荣府、瀚文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香溢荣府、瀚文府小区;
2.1.2 建设规模:香溢荣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第一路电源由110千伏果林变出一条10kV线路,接入至小区1号前置环网柜,第二路电源由110千伏沈渡变出一条10kV线路,接入至小区2号前置环网柜,两路电源10kV电缆线路合计长约7km;瀚文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第一路电源由110千伏营东变10kV供电117线幸福支线02#杆,接入至小区1号前置环网柜,第二路电源由110千伏营东变10kV益兴B11线B1104环网柜4#备用间隔,接入至小区2号前置环网柜,两路电源10kV电缆线路合计长约0.5k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约1745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自发出开工令开始,香溢荣府小区工期为60日历天、瀚文府小区工期为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5-30,竣工日期:2025-8-27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按期送电,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香溢荣府、瀚文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项目,香溢荣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第一路电源由110千伏果林变出一条10kV线路,接入至小区1号前置环网柜,第二路电源由110千伏沈渡变出一条10kV线路,接入至小区2号前置环网柜,两路电源10kV电缆线路合计长约7km;瀚文府小区外线接入工程:第一路电源由110千伏营东变10kV供电117线幸福支线02#杆,接入至小区1号前置环网柜,第二路电源由110千伏营东变10kV益兴B11线B1104环网柜4#备用间隔,接入至小区2号前置环网柜,两路电源10kV电缆线路合计长约0.5k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注:本项目所指的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配套工程。(参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的定义)。
3.3.1√ 自2023年4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2024年4月27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2025年2月27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1、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识别比对及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五月份淮安诚信库将与全省统一主体库切换,有可能造成链接无法查看等情况,故提醒各投标人除了提供诚信库链接外,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所需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评标时诚信库链接无法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又没有彩色原件扫描件的,则做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 2025年5月22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 105 元。
4.4 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 知》(苏政办发〔2023〕5******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2024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全部入围;□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 ;平均值以上 / 家、平均值以下 / 家; G1 取值为: / ;G2 取值为: /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且在有效期内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注:本项目所指的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配套工程。(参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的定义)。 |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无签发时间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材料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自2023年4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自2024年4月27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2025年2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符合下述第( )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10、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11、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2、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
其他条件 | ******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 符合要求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特别提醒:五月份淮安诚信库将与全省统一主体库切换,有可能造成链接无法查看等情况,故提醒各投标人除了提供诚信库链接外,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所需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评标时诚信库链接无法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又没有彩色原件扫描件的,则做无效标处理。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82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2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系统中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得分的自动计算过程具体如下步骤: 第一步确认各个单位的评审价格,评审价格在标价比较表页面根据投标报价进行计算,如无需修正则使用投标报价做为评审价格; 第二步根据设定的基准值公式计算出基准值,并保留两位小数,保留小数时使用四舍五入; 第三步计算每个投标单位评审价格和基准值的偏离率,并保留百分号后两位小数,保留小数时使用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评审价格-基准值)/基准值*100%; 第四步根据设定的扣分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并保留两位小数,保留小数时使用四舍五入。 |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 ******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评审因素分值页数要求评分标准总体概述2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2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包括劳动力资源配置、原材料的供应及其检验计划、施工机具使用计划等)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本项目设置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答辩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2分(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统一发放,答辩人员于2025年5月23日14:00前到达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珠江路176号三楼301开标一室)签到,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通知)。注:1.参加本次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保******委员会将拒绝其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该项得分为0分;2.答辩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疑似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该项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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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分)
| 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注:本项目所指的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配套工程。(参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的定义)。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无签发时间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价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因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材料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定义的将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 ③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 ⑤投标人评分项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类似工程业绩不得是同一工程业绩,否则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 ⑥本项业绩材料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五月份淮安诚信库将与全省统一主体库切换,有可能造成链接无法查看等情况,故提醒各投标人除了提供诚信库链接外,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所需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评标时诚信库链接无法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又没有彩色原件扫描件的,视为未提供,不予计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市淮阴区王杨路156号 | 地 址: | 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陆主任 | 联 系 人: | 何工 |
电 话: | 0517-****** | 电 话: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