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郑墩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松溪县郑墩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招标项目编号:E************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临时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是否满足资格要求,请明确。
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临时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符合资格要求。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古建筑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类业绩”评分中,“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类”,在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应体现,如何体现,请明确。还有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类业绩”、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景观桥施工类业绩”、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内容在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应如何体现?业绩业主出具的工程施工类别相关证明是否可以?
答:(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的“古建筑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类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古建筑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类;在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具体体现为:①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②“项目名称”或“工程建设规模”或“工程类别”或“招标范围和内容”,上述任一至少包含“古建筑工程”或“历史建筑”表述字眼。①与②须同时具备,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类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类;在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具体体现为:“项目名称”或“工程建设规模”或“工程类别”或“招标范围和内容”,上述任一至少包含“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表述字眼,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的“景观桥施工类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景观桥施工类;在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具体体现为:“项目名称”或“工程建设规模”或“工程类别”或“招标范围和内容”,上述任一至少包含“景观桥”表述字眼,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的工程施工类别以“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业绩业主出具的工程施工类别相关证明不予认定。
3、关于业绩证明资料中“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指的是什么网站?业绩是要有进交易中心的吗?
答:业绩证明资料中“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发改委主管的招标与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上述任一网站均可以。业绩不一定要进交易中心。
4、业绩评分中“中标公示”是中标候选人公示还是中标结果公示?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可以跟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古建筑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类业绩”重复吗?投标人业绩可以用企业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证明资料吗?
答: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古建筑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类业绩”、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类业绩”、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景观桥施工类业绩”、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资料中“中标公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上述任一公示均可以。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可以跟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古建筑或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类业绩”重复。投标人业绩用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证明资料,该业绩不予认定。
【★重要提示:本项目后续发布的中标公示将包含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查询业绩的原始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若原始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失效,将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或“千里马招标信息平台”或“建设通”等多渠道方式进行核查、项目组管理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二维码查询或相关证书查询等),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中标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招标人或评委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招标人还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将其不良记录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修改为:******元(其中:暂列金******元,暂估价580000元),招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均同步修改,具体详见根据本补充通知修改并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即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材料”。
2、删除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8.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均同步修改,具体详见根据本补充通知修改并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即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9095/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