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民主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1、本项目采购文件调整以下内容,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1)“第一章 采购公告 9、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7)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在项目所在省(市、区、县)设置服务机构团队,设售后服务点,配备专门的项目专职人员,并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办公地点的租房合同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商务要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增加: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包装、进度、运输、交货、安装、验收等方案)、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培训计划、服务响应、服务保障措施、解决故障方案及定期维护、保修期外维修方案等)、应急处理方案等方案。
3)“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分细则及各项评标因素权重值”修改为以下内容:
评分项 | 分值标准 | |
价格部分 (9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90 | |
商务部分 (10分) | 类似业绩 (10分) | 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1个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5年04月30日10:00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特此通知!
采 购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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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