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示内容为2025年安徽公司电商零星物资对应的采购标准及技术规范书。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17:00止,对技术规范书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可编辑电子版的“附件3:异议反馈表(XX公司)”反馈至联系邮箱:******(联系电话:0551-******)。邮件主题的命名形式为“安徽电商技术规范书异议反馈表-XX公司”。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安徽电商零星物资采购标准清单.xlsx;
附件2:2025年安徽电商零星物资技术规范书.zip;
附件3:异议反馈表(XX公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