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每增加1个加3分,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是指:检验检疫类设备采购(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每增加1个加3分,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是指:屠宰配套检验检疫类供货及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2、将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15、其他要求:(3)成交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成交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追回,同时招标人有权罚没其所有履约保证金(单独提供承诺函)。修改为:(3)成交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成交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追回(单独提供承诺函)。 3、将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五、交货及验收:(一)卖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修改为:(一)卖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4、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
递交时间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