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县道(X202)梨南至梨树景区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702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呈【2024】267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宝清县现代产业发展的报告》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总投资9227.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办公室,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研编制、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梨南至梨树景区公路全长13.59公里,原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现计划改建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路线按照原路布设,知青小镇绕行。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小城子镇、梨树林场
2.3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前期可研、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4服务期限: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日内编制完成
(2)勘察设计:4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SJ1 |
宝清县县道(X202)梨南至梨树景区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
13.59 |
本项目前期可研、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
81.1 |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深度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已修改。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质:投标人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公路专业。
②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20 年 4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
成过 1 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至今)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22年04月01日至今)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的行业信用评价且等级较低的为准;无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或2023年度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以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为2025年04月24日19时00分至2025年04月3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5.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6.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6.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4万元人民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办公室
地 址:宝清县新华路18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451-******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